人才招聘
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医院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,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统一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,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;
2.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;
3.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执业资格证书;
4.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5.爱岗敬业、服务意识强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,团队协作精神强,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。
(二)招聘岗位及条件
岗位名称 |
招聘人数 |
学历层次 |
专业名称 |
其他条件 |
心功能科医师 |
1 |
本科及以上 |
临床医学 |
具有医师资格证,具有心电图或心血管内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|
眼科技师 |
1 |
本科及以上 |
眼视光学 |
具有视光资格证或验光资格证,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|
血透室护士 |
6 |
本科及以上 |
护理学 |
具有护士资格证、执业证,具有国家及省级血液透析专科护士证、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|
助产士 |
3 |
本科及以上 |
助产专业 |
具有护士资格证、执业证,具有国家及省级助产专科护士证、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|
静配中心护理人员 |
2 |
大专及以上 |
护理学 |
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|
陪产人员 |
5 |
大专及以上 |
护理学 |
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|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9日。
(二)报名方式
1.邮箱报名
投递邮箱:xasdsyy2016@sina.com
邮箱主题:应聘岗位+姓名+学历
邮箱附件需提供:报名表、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执业证、资格证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扫描件。
2. 咨询电话:029-61816069
(咨询时间:9:00-12:00,14:00-17:00,节假日除外)
(三)资格审查:
1.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,务必携带本人报名表、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执业证、资格证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、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。
2.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,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中。
包括报名、考试、考察、试用期以及聘用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,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,均取消应聘资格。
四、考试安排
(一)通过报名资格初审、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,考试时间、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人事科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,招聘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。
(二)考试方式以面试、笔试为主。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,笔试为理论知识考核。特殊岗位招聘考试还包括技能操作考核。
五、体检和考察
(一)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(二)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,对其进行考察。重点考察应聘人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等,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。考察不合格者,取消应聘资格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由我院人事科电话通知拟聘人员的入职手续办理事宜,请参加考试人员保持通讯通畅。
(二)招聘各环节结束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下一环节,医院不再另行通知。
(三)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聘用,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。
(四)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,请自留备份。
七、特别说明
本次招聘公告仅通过西安市第三医院官网发布,其他途径均未获得我院授权认可。
附件报名表:/yydt/uploadfiles/file/20210407/20210407144941_6826.xls
西安市第三医院人事科
2021年4月6日